反腐新举措!广东佛山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制度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04日
央广网佛山5月7日消息(记者郑澍、王雪薇)近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压实自身队伍建设“两个责任”,让每个干部既亲身体会到组织关心,又切实感受到于无声处的监督,自觉树立廉洁文明的良好家风。
《办法》规定,家访活动重点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及个人品行方面的情况,努力发现好干部、识别好干部;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了解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困难;向家属宣传反腐倡廉工作,引导家属关注并参与监督,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廉内助”,助推纪检监察干部净化朋友圈、规范生活圈。
家访活动坚持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应访尽访、严格保密的原则,市、区纪委监委同步实施。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家访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和各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家访分管的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家访分管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分管联系的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家访所在部门、机构干部职工。
此次出台《办法》是市纪委监委首次将纪检监察干部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家访活动让单位“大家庭”对接干部“小家庭”,旨在更全面地了解干部,把对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外”,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把关心爱护与监督管理更好地结合起来。“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打造一支听党指挥、能打硬仗、作风优良的纪律部队,必须落实中央要求,贯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通过深入剖析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不少案件背后都有被亲情“拉下水”的情况,诸如腐败“夫妻档”“父子兵”等情况并不鲜见,这种现象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严防“灯下黑”具有直接警示价值。开展家访活动,市纪委监委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生活的同时,又通过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管。如果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等方面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可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体现了‘一体两面’的要求,也就是‘严管’和‘厚爱’两手抓,是实践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法相关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全面了解干部的有效补充。按照‘人人受访’的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都将接受至少一次家访。”上述负责人介绍。
为保证家访切实落地见实效,《办法》要求,家访领导要利用休息时间到干部家中实地考察,在不增加干部职工负担的情况下,与干部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家访后,家访领导要填写相关情况记录表,交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汇总并报告市纪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家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家访记录表还将归入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